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,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将于2007年3月10日~3月11日进行,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与地点
报各时间:2006年12月1日~12月30日
报名地点: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
二、报名办法
考生凭身份证报名。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,允许凭户口本报名;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;港、澳、台同胞凭本人港、澳、台身份证报考。报名时必须采集照片信息。
三、收费标准
根据吉财综函字第68号文件精神,收费标准如下:
报考笔试每人120元,报考口试每人120元。
上缴省自考办:报考笔试每人70元 ,报考口试每人70元。
四、考试时间及形式
考试时间:3月10日上午9:00笔试
3月10日下午至3月11日口试
各级别具体考试时间:
级 别笔试时间口试时间一级B90分钟3分钟一级90分钟8分钟二级120分钟10分钟三级120分钟10分钟
笔试形式:笔试分四个部分,即听力、英语知识运用、阅读理解、写作。
口试形式:口试采用面对面交谈的方式,每次口试由两名口试考官对两名考生进行测试的形式。口试大体分三个部分,考生自我介绍、2个考生根据题签交流、根据题签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。
五、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
笔试采用百分制,60分以上为及格;
口试采用5级分制,3分以上为及格。
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125号文件精神,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。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或两项都报,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,笔试、口试都合格者,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《合格证书》。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。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。
六、关于PETS和自学考试的替代关系
根据教试中心48号文件精神,PETS1-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的成绩;PETS-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的成绩。
七、关于PETS考务会的要求
为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,明确考试要求,加强工作经验交流。省考办定于3月8日上午9:00在省考办五楼会议室召开考务会,请各考点主管领导及一名分管工作人员按时参会,并汇报本次考试准备情况。
八、关于试卷取送问题
试卷将由省公安厅3月8日统一押运至各市公安局,请各考点负责人带公安保卫人员于3月10日早7时到当地市公安局领取试卷。考试结束后,各考点将答题卡装袋密封后,并填写答题卡交接清单,答题卡及试卷连同交接清单一并交当地市公安局。长春市各考点考试完毕后,直接交到省自考办考试科。
九、关于上报考试数据及经费问题
各考点必须于2007年1月10日前,将报考数据盘上报省自考办微机科。数据文件要求以“*.zip”的形式,其中内容包括:“考点信息”、“考生报名报考数据”、“考生编排数据”、“考生保留单项合格成绩数据”、“市县代码设置”、“照片信息”。
同时将考试费上缴省自考办财务科。
附件: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吉林省考点名单
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七日
主题词: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通知
考点代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0101吉林大学董庆发0431-5645909 56606120103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张丹哲0431-57055040201北华大学闫树柏0432-24349790301吉林师范大学王宝江0434-32920100401辽源卫生学校迟虹0437-3524709 35247750502梅河口市剑桥外国语学校白玉平0448-42273060801白城师范学院李文武0436-32216720901延边大学程凤英0433-27329380902延边林业学校丁学德0433-2916967